计划财务装备处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4-09-10 08:47:10 | 来源:职责网

1.负责对全市检察系统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的指导。

2.制定全市检察机关财务装备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对上级机关和财政部门补助全市检察系统的办案、装备及基本建设经费进行分配和管理。

4.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装备、交通通信装备、武器弹药、服装的统筹计划和管理工作的指导。

5.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6.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办案基本建设等各种经费的申请、核算和管理及装备物资的购置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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