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对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法规、指令、决定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及技术政策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经常对井下各作业场所一通三防安全和瓦斯治理状况组织监督检查。二、负责对各业务部门所承担的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对各单位执行一通三防各项制度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进行具体指导和监督。四、参加矿井一通三防安全工程设计、措施和执行三同时情况的审查和监督检查,对一通三防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五、参加矿井一通三防质量安全验收检查。六、参加矿井一通三防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并按照上级申报登记的具体要求,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备案。并督促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矿井抓好对隐患问题的整改和落实,对A级隐患治理完毕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结果逐级上报并销号。七、对一通三防事故调查分析处理过程进行督查。八、做好一通三防 重点安全隐患的监控、监督、监察、统计工作。并负责定期对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汇总上报。九、做好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证件核查工作。